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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今日晚报 作者:记者 舒三友 苏珊 编辑:王星岸 有2123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看仔细 高考你能加分吗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出炉。
所有院校适用的加分政策为: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可加5分。
  2、2007年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县(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的劳模、先进工作者;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可加 15分。
  4、2007年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际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赛获奖者;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经省统一测试认定的二十七项运动中任一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认定合格);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省内院校适用的加分政策为: 1、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为“合格”的可加5分;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际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为“良好”的可加10分;3、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为“优秀”的可加15分。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省属院校录取时可享受加5分的加分照顾。
  在定向招生院校中,定向西藏考生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四川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线以下40分,其他定向考生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学校补投志愿。
  对第一志愿报考省属农、林院校(含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在同批录取线上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可线下10分内由高到低投档。
(舒三友 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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